河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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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马琳 王雨潇

4月16日,在洛阳市中级法院破产审判庭,庭长邱平平正与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工作组人员,就一起破产案件讨论着处置方案。这名留着干练短发、戴着细框眼镜的女法官,逐条逐项对工作组拟定的企业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法律指导。整个过程中,她的讲解条理清晰,成竹在胸。

自2008年考入洛阳市中级法院以来,这个来自湖北荆门的姑娘在破产审判庭工作了10余年,完成了从办案新兵到先进标杆的蝶变。每当出现重大、疑难的破产案件,她总是主动要求冲在最前沿,通过破产审判破旧立新,以法治化手段优化着洛阳市的营商环境。

法官故事

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巨龙公司”)破产案件是邱平平职业生涯里的一次重大考验。2022年,这家拥有近50年历史的老牌国企背负着9.49亿余元债务,近3000名职工面临下岗危机。

“企业资产怎么处置?债权怎么处理?职工权益如何保障?”带着一系列问题,邱平平带领破产审判团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。鞋子沾满了库房的灰尘,笔记记满了调研的信息……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,邱平平首先通过府院联动机制,与企业的管理人——洛阳市瀍河区政府清算组就破产重整方案进行反复磋商,并就资产抵押、职工债权回购和投资人招募等难点问题的解决达成了一致意见。她说:“辖区政府的担当作为,给了我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底气。”

“企业没了,我们的利益怎么办?”在之后召开的职工代表协调会上,一下涌入了上百名职工,集体喊出了他们的担忧。面对质疑,邱平平结合企业预重整方案,向他们详细解释了破产法的相关规定。在释法析理后,她说:“我是洛阳市中级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,大家记一下我的电话,有疑问可以随时打给我。”从那天起,只要接到职工的询问电话,她都一一进行解答,直到对方满意。

经过该院破产审判团队与瀍河区政府清算组、股东、债权人和职工进行的数十次交流协调,巨龙公司所有的303亩工业用地焕发了新生。2023年,在成功引入40余家科创企业后,河南省科学院(洛阳)科创园——“中原美谷”应运而生,创造了“腾笼换鸟”的经典案例。

“破产审判往往面临残酷的抉择。”邱平平说。在处理洛阳某热电公司破产案时,她发现其传统发电模式与绿色发展理念相悖。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后,该院将该公司重整转为清算,及时释放出生产要素,优化了洛阳市国有资产结构,为新能源产业腾挪出了发展空间。

卓有成效的工作让邱平平获得了一连串的荣誉:个人二等功两次、个人三等功一次、个人嘉奖5次、“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”称号……但最珍视的荣誉,她说是企业职工给予的认可。

在处理3家国有重型机械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件时,邱平平把职工安置问题放在首要位置,多次与相关部门人员、公司股东进行协调沟通。多方共同努力,一边为职工争取安置资金,一边为职工开辟失业养老账户接续、医保恢复等绿色通道,有效解决了1877名职工的生计问题。她说:“现在逢年过节,我都会收到匿名的感谢祝福信息,这是对我工作的认可,心里感到特别温暖。”

对话

记者:作为长年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专家,您认为破产案件的审理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价值作用是什么?

邱平平:破产审判是营商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口。破产审判法官就像医生,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“开方抓药”,对不具备经营价值的企业,帮助他们依法平稳退出市场。因此,破产审判对于营商环境的价值作用体现在“挽救”和“出清”这两个功能上,通过债权债务集中清理,释放市场资源,实现资源的盘活、高效利用。

记者:在处理破产案件时,如何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?

邱平平:破产案件有它的特殊性,靠法院单打独斗很难实现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相统一。除了要坚持依法拯救理念和强化市场化、法治化理念,最重要的是要强化整体协同的理念,需要党政机关、金融机构和相应责任方的联动,汇聚合力,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记者:作为“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”,您最想分享的工作感悟是什么?

邱平平:每个人对公平正义的理解都不一样。作为一名法官、一名裁判者,一定要有同理心,能够切身体会当事人的所思所想,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办案、去释法说理。通过每一个将心比心的判决,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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